中共本溪高新區工委關于印發《高新區2014年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的通知
本高工委發〔2015〕4號
中共本溪高新區工委關于印發《高新區2014年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的通知
各街道黨工委,機關黨委,各黨總(支)部:
現將《高新區2014年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本溪高新區工委
2015年1月27日
高新區2014年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
為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和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結合高新區實際,制定高新區2014年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如下:
一、考核范圍、內容和時間
范圍:高新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檔案封存、代管人員)。
內容:圍繞落實市委、市政府、高新區中心工作,以本單位年度工作目標和崗位職責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時間:從2015年1月初開始到2015年2月底結束。
二、考核方法步驟
年度考核按照領導考核與群眾評價相結合,平時考察與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辦法,堅持考德為先、考績為主的原則,采取個人總結、績效分析、民主測評、綜合評價等符合單位和崗位特點的方法,按照管理權限由各部門組織實施。在實施考核工作過程中,應結合各自實際,探索行之有效的考核方法。
1.動員部署。各部門要對本部門年度考核工作進行專門部署,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提出具體的安排意見。
2.個人總結。被考核的人員,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對全年工作進行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對擔任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的,要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民主測評。
3.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參考個人總結和述職情況,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和改進提高的要求。
4.由本單位負責人或考核領導小組對主管領導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見進行審核并確定考核等次。
5.考核結果公示。對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要在高新區局域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6.考核結果要向被考核人員反饋。并在年度考核登記表中簽署意見。
三、優秀等次人員的比例核定
管理人員優秀等次人員的比例為實際參加考核管理人員總數的15%;專業技術人員優秀等次人員的比例為實際參加考核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20%以內;工勤人員優秀等次人員的比例為實際參加考核工勤人員總數的10%。
四、考核結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結果作為調整工作人員崗位、工資以及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1.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關規定晉升薪級工資和發給績效工資。
2.事業單位人員考核被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具有晉升崗位等級的資格;工勤人員近三年內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具有聘任技師的優先資格。
3.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本考核年度不晉升薪級工資;一年內不得晉升崗位;不享受績效工資。
4.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晉升薪級工資;不享受績效工資;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根據不同情況,可以予以調整工作、降職、低聘和解聘。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從組織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辭退。
五、相關事宜
(一)關于工作崗位發生變化人員的考核
1.新錄用的人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只寫評語,作為轉正、任職、定級的依據。
2.新調入的人員,由其調入的現工作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其調入前的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3.當年接收的軍隊退伍安置人員,由所在單位根據其接收安置后的表現情況,并結合轉業前有關鑒定進行考核,確定等次。
4.在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集中辦公的窗口人員,其年度考核由審批中心統一考核,并確定等次,由所在原單位簽章并兌現待遇。
(二)關于受處分人員的年度考核
1.受警告處分的當年,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2.受記過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受到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4.受黨紀處分的人員,按照1998年中央紀委、中組部、人事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受黨紀處分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意見》(組通字〔1998〕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受黨紀處分同時又受到行政處分的,按受黨紀處分的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5.工作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未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分的,按規定補定等次。
(三)病、事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員,不進行考核
六、考核備案
考核備案時,高新區管委會部門(單位)由高新區人社局統一匯總,各街道辦事處要認真填寫“三表一冊”,即確定優秀等次人員的《年度考核登記表》、《年度考核結果審核備案表》、《2014年度考核結果匯總統計表》、《年度考核人員名冊》和本單位年度考核工作總結,報高新區人社局備案。上述材料不齊全將不予備案。
上述表格請登錄郵箱gxqndkh@163.com下載(密碼5858053)。要求備案時同時上報電子文檔。
七、有關要求
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按照年度考核的有關規定,認真考核,堅持標準。考核工作要在單位黨委(黨組)的領導下,由主要領導負責,實行主管領導考核部門領導、部門領導考核工作人員的方式,進一步細化考核內容,完善考核指標體系,確??己斯ぷ饔行蜷_展。
1.考核工作實施前,各部門(單位)要與主管部門進行溝通核定優秀等次人數,核定時以本部門(單位)實際參加考核人數為基數,未參加考核人員均不得列入基數。
2.調整優秀人員的比例分布,原則上中層領導干部與一般工作人員要各占一定的比例,不能搞“一邊倒”。
3.考核備案工作于2月底前結束,之后不再辦理考核備案手續。未按規定進行年度考核結果備案的單位,不予辦理職務晉升審核備案手續,不兌現本年度考核獎金并予以通報。
4.年度考核結果記入工作人員本人檔案,作為調整崗位、工資的依據。
5.機關工勤人員年度考核按照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考核辦法執行。
附件:1. 年度考核結果審核備案表
2. 年度考核結果匯總統計表
3. 年度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名冊
4. 年度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5.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6. 年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人考核登記表
中共本溪高新區工委關于印發《高新區2014年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的通知
各街道黨工委,機關黨委,各黨總(支)部:
現將《高新區2014年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本溪高新區工委
2015年1月27日
高新區2014年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
為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和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結合高新區實際,制定高新區2014年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如下:
一、考核范圍、內容和時間
范圍:高新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檔案封存、代管人員)。
內容:圍繞落實市委、市政府、高新區中心工作,以本單位年度工作目標和崗位職責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時間:從2015年1月初開始到2015年2月底結束。
二、考核方法步驟
年度考核按照領導考核與群眾評價相結合,平時考察與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辦法,堅持考德為先、考績為主的原則,采取個人總結、績效分析、民主測評、綜合評價等符合單位和崗位特點的方法,按照管理權限由各部門組織實施。在實施考核工作過程中,應結合各自實際,探索行之有效的考核方法。
1.動員部署。各部門要對本部門年度考核工作進行專門部署,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提出具體的安排意見。
2.個人總結。被考核的人員,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對全年工作進行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對擔任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的,要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民主測評。
3.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參考個人總結和述職情況,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和改進提高的要求。
4.由本單位負責人或考核領導小組對主管領導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見進行審核并確定考核等次。
5.考核結果公示。對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要在高新區局域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6.考核結果要向被考核人員反饋。并在年度考核登記表中簽署意見。
三、優秀等次人員的比例核定
管理人員優秀等次人員的比例為實際參加考核管理人員總數的15%;專業技術人員優秀等次人員的比例為實際參加考核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20%以內;工勤人員優秀等次人員的比例為實際參加考核工勤人員總數的10%。
四、考核結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結果作為調整工作人員崗位、工資以及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1.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關規定晉升薪級工資和發給績效工資。
2.事業單位人員考核被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具有晉升崗位等級的資格;工勤人員近三年內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具有聘任技師的優先資格。
3.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本考核年度不晉升薪級工資;一年內不得晉升崗位;不享受績效工資。
4.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晉升薪級工資;不享受績效工資;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根據不同情況,可以予以調整工作、降職、低聘和解聘。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從組織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辭退。
五、相關事宜
(一)關于工作崗位發生變化人員的考核
1.新錄用的人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只寫評語,作為轉正、任職、定級的依據。
2.新調入的人員,由其調入的現工作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其調入前的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3.當年接收的軍隊退伍安置人員,由所在單位根據其接收安置后的表現情況,并結合轉業前有關鑒定進行考核,確定等次。
4.在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集中辦公的窗口人員,其年度考核由審批中心統一考核,并確定等次,由所在原單位簽章并兌現待遇。
(二)關于受處分人員的年度考核
1.受警告處分的當年,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2.受記過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受到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4.受黨紀處分的人員,按照1998年中央紀委、中組部、人事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受黨紀處分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意見》(組通字〔1998〕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受黨紀處分同時又受到行政處分的,按受黨紀處分的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5.工作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未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分的,按規定補定等次。
(三)病、事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員,不進行考核
六、考核備案
考核備案時,高新區管委會部門(單位)由高新區人社局統一匯總,各街道辦事處要認真填寫“三表一冊”,即確定優秀等次人員的《年度考核登記表》、《年度考核結果審核備案表》、《2014年度考核結果匯總統計表》、《年度考核人員名冊》和本單位年度考核工作總結,報高新區人社局備案。上述材料不齊全將不予備案。
上述表格請登錄郵箱gxqndkh@163.com下載(密碼5858053)。要求備案時同時上報電子文檔。
七、有關要求
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按照年度考核的有關規定,認真考核,堅持標準。考核工作要在單位黨委(黨組)的領導下,由主要領導負責,實行主管領導考核部門領導、部門領導考核工作人員的方式,進一步細化考核內容,完善考核指標體系,確??己斯ぷ饔行蜷_展。
1.考核工作實施前,各部門(單位)要與主管部門進行溝通核定優秀等次人數,核定時以本部門(單位)實際參加考核人數為基數,未參加考核人員均不得列入基數。
2.調整優秀人員的比例分布,原則上中層領導干部與一般工作人員要各占一定的比例,不能搞“一邊倒”。
3.考核備案工作于2月底前結束,之后不再辦理考核備案手續。未按規定進行年度考核結果備案的單位,不予辦理職務晉升審核備案手續,不兌現本年度考核獎金并予以通報。
4.年度考核結果記入工作人員本人檔案,作為調整崗位、工資的依據。
5.機關工勤人員年度考核按照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考核辦法執行。
附件:1. 年度考核結果審核備案表
2. 年度考核結果匯總統計表
3. 年度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名冊
4. 年度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5.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6. 年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人考核登記表
附件1:
年度考核結果審核備案表
年度考核結果審核備案表
| 填表單位(章): 填表人: 聯系電話: | |||||||||
| 單位性質 | 編制數 | 實有人數 | 應參加考核人數 | 實際參加考核人數 | |||||
| 優秀人數 |
合格 人數 |
不合格人數 | 不定等次人數 | 連續三年 優秀人數 | |||||
| 單位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門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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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注 | |||||||||
| 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單位留存,一份報主管部門留存,一份報審核部門備案。 | |||||||||
附件2:
年度考核結果匯總統計表
年度考核結果匯總統計表
| 填表單位(章): 填表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 |||||||||||||||||
| 項目 | 編制數 | 實有人數 | 應參加考核人數 | 實際參加考核人數 | 未參加考核人數 | 考核結果 | 連續三年優秀人數 | ||||||||||
| 優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不定等次 | |||||||||||||
| 人數 | 占實際考核人數比例(%) | 人數 | 占實際考核人數比例(%) | 人數 | 占實際考核人數比例(%) | 人數 | 占實際考核人數比例(%) | 人數 | 占實際考核人數比例(%) | ||||||||
| 總計 | |||||||||||||||||
|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人員情況 | 合計 | —— | |||||||||||||||
| 正縣級 | —— | ||||||||||||||||
| 正處級(副縣級) | —— | ||||||||||||||||
| 副處級 | —— | ||||||||||||||||
| 正科級 | —— | ||||||||||||||||
| 副科級 | —— | ||||||||||||||||
| 科員 | —— | ||||||||||||||||
| 辦事員 | —— | ||||||||||||||||
| 試用期人員及其他 | —— | ||||||||||||||||
|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情況 | 合計 | —— | |||||||||||||||
| 正高級 | —— | ||||||||||||||||
| 副高級 | —— | ||||||||||||||||
| 中級 | —— | ||||||||||||||||
| 助理 | —— | ||||||||||||||||
| 員級 | —— | ||||||||||||||||
| 試用期人員及其他 | —— | ||||||||||||||||
| 機關事業單位技工、普工情況 | 合計 | —— | |||||||||||||||
| 技術工人(技師) | —— | ||||||||||||||||
| 技術工人(高級) | —— | ||||||||||||||||
| 技術工人(中級) | —— | ||||||||||||||||
| 技術工人(初級) | —— | ||||||||||||||||
| 普通工 | —— | ||||||||||||||||
| 試用期人員及其他 | —— | ||||||||||||||||
附件3:
年度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名冊
年度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名冊
| 填報單位(蓋章):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 |||||||||
| 姓 名 | 部門及崗位 | 出生年月 | 參加工作時間 | 考核結果 | 是否連續 三年優秀 | ||||
| 優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不定等次 | |||||
附件4:
年度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 姓 名 | 性 別 | 出生年月 |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現聘崗位 及聘用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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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崗位名稱 | |||||
| 分管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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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度 思 想 工 作 總 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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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領導評鑒意見 |
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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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意見 考核委員會 |
考核委員會主任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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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門負責人意見 |
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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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考核人意見 |
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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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復核意見 |
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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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 ( 年度) | |||||||
| 姓 名 | 性 別 | 出生年月 | |||||
| 現工作單位及所在崗位 | |||||||
| 專業技術資格及取得時間 | |||||||
| 現聘專業技術職務及等級 | 聘任起始時間 | ||||||
|
自 我 綜 合 評 價 |
(包括政德表現、專業水平、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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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 核 等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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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考 核 人 意 見 |
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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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考 核 意 見 |
考核負責人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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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管 部 門 審 核 意 見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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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人 社 部 門 意 見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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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考核按照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權限進行,其中:市直事業單位優秀人員需到市人社局專業技術 人員職稱處審核備案;縣區屬事業單位優秀人員需到縣區人社局審核備案。 2.此表一式兩份,一份裝入人事檔案,一份與專業技術人員個人年度總結及其它考核材料一起 裝入業務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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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人考核登記表
| 姓 名 | 性 別 | 文化程度 | ||||
| 出生年月 | 參加工作時間 | |||||
| 現工種及技術等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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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度 思 想 工 作 總 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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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層單位評鑒意見 |
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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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委員會審核意見 |
考核委員會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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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考核人意見 |
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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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 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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