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防疫物資管理使用確保“五嚴格”
日前,省應急管理廳印發通知,要求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對用于抗擊疫情的物資管理使用要確保“五嚴格”。
這五個嚴格包括:嚴格使用范圍,不得擅自改變、擴大使用范圍和用途,不得出售、出租和拋棄物資;嚴格發放程序,做到賬目清楚,手續完備,誰簽字、誰負責,發放情況要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嚴格回收管理,對帳篷等可回收物資,使用結束后,要聯合衛生健康部門做好清理消毒和回收工作。對失去使用價值的,嚴格遵守報廢程序,集中銷毀,嚴禁流入社會;嚴格質量安全,物資調撥使用前,要及時檢驗物資質量,確保使用安全;嚴格管理責任,要在當地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加強統籌協調,嚴肅相關紀律要求,切實管好用好物資。
通知還要求,全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充分認識在抗擊疫情工作中,非醫療類物資保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加大資金投入,確保物資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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