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從服務疫情防控大局 公安部門出臺多項便民利企新舉措
2月6日,從省公安廳獲悉,為切實服從服務當前疫情防控大局,省公安廳日前發布通告,出臺多項治安管理領域服務舉措,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全省民生企業和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
在娛樂場所和特種行業管理方面,通告指出,公安機關已與電信部門溝通協調,在疫情防控期間,電信部門對所有賓旅業和娛樂場所停止收取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網絡及系統維護資費;所有需要到公安機關備案的新增特種行業,可電話報屬地派出所備案,待疫情防控結束后再到屬地派出所補辦相關手續;所有公章刻制企業實行彈性工作制,對涉及民生的企業刻制公章的,開辟容缺辦理綠色通道,確保用章單位第一時間取得公章。
通告中明確,居住證簽注有效期限截止日期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公安機關將通過系統自動延長居住證簽注有效期限至疫情解除日(以權威部門通知為準)后60天,無需居住證持有人返遼并前往居住地所屬公安機關現場辦理簽注。
同時,延長戶口遷移證件有效期限和新生嬰兒申報出生登記期限。通告明確,2019年12月1日至疫情解除日之間,我省公安機關開具的戶口《準予遷入證明》或外省市公安機關開具的遷至我省《戶口遷移證》,經網上核驗后,證件有效期限延長至疫情解除日后40天;新生嬰兒未在出生一個月內申報出生登記的,可在疫情解除日后,憑《出生醫學證明》正常申報出生登記。
此外,在疫情防控期間,公安機關還開辟身份證、居住證辦理的綠色通道,企業單位可自行確定一名負責人與屬地公安機關戶政部門負責人對接,將本企業所需辦理身份證、居住證的人員名單及個人信息集中交給屬地公安機關。對戶籍地為省內的員工(經本人同意)可使用歷史信息進行受理,無需現場采集;戶籍地在省外必須到現場進行異地受理的,可采取預約形式到窗口辦理;屬地公安機關戶籍身份證部門配置離線采集設備,根據企業辦證需求,每月深入企業集中采集制證信息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