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怕挨揍謊報案情被拘留5日
10月31日,石橋子派出所接到110指令,轄區內發生搶劫案件。接警后,石橋子派出所立即出警進行調查。到達現場后報警人朱某稱有急事不愿到派出所進行筆錄,并稱其不報案了,其異常的行為讓民警不解。
11月2日,朱某又在其父親的陪同下到高新區分局刑警大隊報案,稱在10月31日21時開車經過石橋子地質隊附近下車活動時被人持刀搶劫,被搶劫物品有現金800元、銀行卡4張,及身份證、行車執照和駕駛證。接到報警后,高新區分局刑警大隊與石橋子街道辦事處立即對朱某陳述經過的案發路段進行視頻監控排查,在排查時,民警發現案發路段上朱某車輛并未出現。
隨后,民警想起朱某上次報警的異樣,于是找到朱某對當時情況進行詢問,在視頻證據面前,朱某低下頭說出了實情。原來,朱某的錢包不是被搶,而是不慎丟失。
至于為什么要謊報案情,朱某稱其父親常常對其施行家暴,其錢包丟失后害怕遭父親暴打,只好謊報被搶劫。對朱某謊報案情的違法事實,石橋子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對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罰款2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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