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綠谷(本溪)制藥有限公司新建廠房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一、項目名稱及建設性質
(1)項目名稱:上海綠谷(本溪)制藥有限公司新建廠房項目
(2)建設單位:上海綠谷(本溪)制藥有限公司
(3)建設性質:新建。
(4)建設地點: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高堡前燕村
(5)項目投資:總投資98617萬元
(6)勞動定員及生產制度:項目定員800人,年工作日為330天。
(7)占地面積及用地性質:廠區總占地面積247206.71㎡,總建筑面積159612.26平方米屬工業用地。
二、建設項目污染節點分析
運營期大氣污染物主要是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氯化氫廢氣、食堂油煙、污水站及天然氣鍋爐產生的廢氣。運營期廢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食堂廢水、鍋爐排污水及設備及地面沖洗水。運營期噪聲主要是設備運作時產生的噪音。運營期固體廢物主要是辦公人員的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站廢棄的污泥、氯鹽,廢包裝等。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產生粉塵及噪聲、廢水,施工期較短,隨著施工期的結束,這些影響也隨之消失。
2、營運期
上海綠谷(本溪)制藥有限公司位于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高堡前燕村建設上海綠谷(本溪)制藥有限公司新建廠房項目,廠區總占地面積247206.71㎡,總建筑面積159612.26平方米;項目用地性質屬工業用地。項目投資98617萬元,項目定員800人,年工作日為330天。
(1)廢氣
項目在研發及中試階段產生的廢氣主要為HCL廢氣,產生量較小,無組織排放,對外環境影響較小。粉碎過程捕塵袋收集的粉塵回用。
項目甘露寡糖二酸原料生產過程中離心降解及稀鹽酸配置過程產生的HCL廢氣,經過酸性廢氣洗滌塔處理后由各車間20m高排氣筒排放,酸性廢氣洗滌塔處理效率為90%,儲罐呼吸HCL廢氣經過酸性廢氣洗滌塔處理后由各自泵房內8m高排氣筒排放,酸性廢氣洗滌塔處理效率為90%,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限值要求。
項目制劑生產過程需要添加粘合劑乙醇,制粒后通過沸騰干燥工序將粘合劑全部揮發掉,污染因子以非甲烷總烴計,項目產生的廢氣經噴淋塔吸收凈化后經20m高排氣筒排放。噴淋吸收塔凈化效率為90%,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限值要求。
項目制劑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粉塵,該粉塵經生產設備自帶除塵器處理后,僅有少量粉塵排放在車間環境中,車間環境中的粉塵通過車間空調凈化系統凈化后基本對車間外環境無排放,對外環境影響不大。
本項目食堂需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其油煙凈化設施最低去除率為75%。食堂油煙經處置后其排放濃度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中2mg/m3的限值。
污水處理站主要采用厭氧+好氧+反滲透為一體的污水處理系統,臭氣主要源于好氧工序污泥濃縮池、污泥脫水機房等,臭氣主要成分是硫化氫、氨等物質。本項目為地埋式污水處理站,項目臭氣采用加蓋密封的方式處理后,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項目鍋爐排氣筒高度均為8m,排放濃度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2(SO250mg/m3,煙塵20mg/m3,NOX200 mg/m3)的要求。
(2)廢水
本項目食堂廢水經隔油裝置處理后與生活污水進入化糞池,然后與生產廢水、鍋爐排污水、地面及設備清洗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污水經處理后可達到《遼寧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627-2008)中表2中標準規定后納入當地污水管網,最終排入開發區污水處理廠。
(3)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生產車間的各種生產設備,以及風機、水泵等產生的噪聲。主要噪聲值為70-90dB(A)。通過采取隔聲、減振、消聲等治理措施后,可使噪聲源的噪聲值降低25-30dB(A)。廠界噪聲能夠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4類標準要求。
(4)固廢
項目研發及中試過程捕塵袋捕集的粉塵主要成分為藥,回用不向外環境排放。項目研發過程需要進行實體動物實驗,交由天醫生物公司代為處理。項目甘露寡糖二酸原料生產過程捕塵袋捕集的粉塵主要成分為藥,回用不向外環境排放。甘露寡糖二酸原料生產過程產生副產品海藻酸鈉G段,留存待用,不向外環境排放。項目甘露寡糖二酸制劑生產過程產生廢藥以及制劑生產過程產生塵渣,均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項目制劑車間空調凈化系統產生廢濾芯,交由廠家回收處理。純化水制備過程產生廢反滲透膜,交由廠家回收處理。
項目項目甘露寡糖二酸原料及制劑生產完成時,需對產品進行生物、理化檢驗,此過程產生化學廢液及廢培養皿,均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
項目工作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環衛清運。項目生產過程產生的廢包裝統一收集,交由環衛清運。項目污水站處理過程產生污泥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污水站反滲透過程產生氯鹽,外賣到相關單位,由其處理。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論
項目只要采取報告書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與對策,可使污染物排放量降為最小,各污染物排放濃度達到國家排放標準,以減少對環境產生的污染,從環保角度來講,項目建設可行。
五、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上海綠谷(本溪)制藥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聯系人:劉經理15241431718
電子郵箱:zgzyliubo@163.com
評價單位:河南源通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沈陽市鐵西區騰飛一街12號浙辦153室
聯系人:畢工 024-31048878
電話(傳真):024-31048878
六、征求公共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范圍:建設項目周圍居民,關心本項目建設的相關人員。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①您認為該項目社會效益如何;②您認為該項目運行期對附近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程度;③您認為該項目對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影響程度;④您認為該項目運營期的噪聲對附近居民的影響程度;⑤項目環境保護措施得倒落實,您認為本項目對環境的不利影響是否可以接受;⑥綜合經濟發展、社會效益和環境保護,您是否同意本項目建設。
七、公眾提出意見方式
公眾可以通過電話或者電子郵箱的方式聯系環評單位提交意見。
八、公示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1)項目名稱:上海綠谷(本溪)制藥有限公司新建廠房項目
(2)建設單位:上海綠谷(本溪)制藥有限公司
(3)建設性質:新建。
(4)建設地點: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高堡前燕村
(5)項目投資:總投資98617萬元
(6)勞動定員及生產制度:項目定員800人,年工作日為330天。
(7)占地面積及用地性質:廠區總占地面積247206.71㎡,總建筑面積159612.26平方米屬工業用地。
二、建設項目污染節點分析
運營期大氣污染物主要是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氯化氫廢氣、食堂油煙、污水站及天然氣鍋爐產生的廢氣。運營期廢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食堂廢水、鍋爐排污水及設備及地面沖洗水。運營期噪聲主要是設備運作時產生的噪音。運營期固體廢物主要是辦公人員的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站廢棄的污泥、氯鹽,廢包裝等。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產生粉塵及噪聲、廢水,施工期較短,隨著施工期的結束,這些影響也隨之消失。
2、營運期
上海綠谷(本溪)制藥有限公司位于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高堡前燕村建設上海綠谷(本溪)制藥有限公司新建廠房項目,廠區總占地面積247206.71㎡,總建筑面積159612.26平方米;項目用地性質屬工業用地。項目投資98617萬元,項目定員800人,年工作日為330天。
(1)廢氣
項目在研發及中試階段產生的廢氣主要為HCL廢氣,產生量較小,無組織排放,對外環境影響較小。粉碎過程捕塵袋收集的粉塵回用。
項目甘露寡糖二酸原料生產過程中離心降解及稀鹽酸配置過程產生的HCL廢氣,經過酸性廢氣洗滌塔處理后由各車間20m高排氣筒排放,酸性廢氣洗滌塔處理效率為90%,儲罐呼吸HCL廢氣經過酸性廢氣洗滌塔處理后由各自泵房內8m高排氣筒排放,酸性廢氣洗滌塔處理效率為90%,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限值要求。
項目制劑生產過程需要添加粘合劑乙醇,制粒后通過沸騰干燥工序將粘合劑全部揮發掉,污染因子以非甲烷總烴計,項目產生的廢氣經噴淋塔吸收凈化后經20m高排氣筒排放。噴淋吸收塔凈化效率為90%,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限值要求。
項目制劑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粉塵,該粉塵經生產設備自帶除塵器處理后,僅有少量粉塵排放在車間環境中,車間環境中的粉塵通過車間空調凈化系統凈化后基本對車間外環境無排放,對外環境影響不大。
本項目食堂需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其油煙凈化設施最低去除率為75%。食堂油煙經處置后其排放濃度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中2mg/m3的限值。
污水處理站主要采用厭氧+好氧+反滲透為一體的污水處理系統,臭氣主要源于好氧工序污泥濃縮池、污泥脫水機房等,臭氣主要成分是硫化氫、氨等物質。本項目為地埋式污水處理站,項目臭氣采用加蓋密封的方式處理后,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項目鍋爐排氣筒高度均為8m,排放濃度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表2(SO250mg/m3,煙塵20mg/m3,NOX200 mg/m3)的要求。
(2)廢水
本項目食堂廢水經隔油裝置處理后與生活污水進入化糞池,然后與生產廢水、鍋爐排污水、地面及設備清洗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污水經處理后可達到《遼寧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627-2008)中表2中標準規定后納入當地污水管網,最終排入開發區污水處理廠。
(3)噪聲
本項目主要噪聲源為生產車間的各種生產設備,以及風機、水泵等產生的噪聲。主要噪聲值為70-90dB(A)。通過采取隔聲、減振、消聲等治理措施后,可使噪聲源的噪聲值降低25-30dB(A)。廠界噪聲能夠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4類標準要求。
(4)固廢
項目研發及中試過程捕塵袋捕集的粉塵主要成分為藥,回用不向外環境排放。項目研發過程需要進行實體動物實驗,交由天醫生物公司代為處理。項目甘露寡糖二酸原料生產過程捕塵袋捕集的粉塵主要成分為藥,回用不向外環境排放。甘露寡糖二酸原料生產過程產生副產品海藻酸鈉G段,留存待用,不向外環境排放。項目甘露寡糖二酸制劑生產過程產生廢藥以及制劑生產過程產生塵渣,均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項目制劑車間空調凈化系統產生廢濾芯,交由廠家回收處理。純化水制備過程產生廢反滲透膜,交由廠家回收處理。
項目項目甘露寡糖二酸原料及制劑生產完成時,需對產品進行生物、理化檢驗,此過程產生化學廢液及廢培養皿,均屬于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
項目工作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環衛清運。項目生產過程產生的廢包裝統一收集,交由環衛清運。項目污水站處理過程產生污泥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污水站反滲透過程產生氯鹽,外賣到相關單位,由其處理。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論
項目只要采取報告書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與對策,可使污染物排放量降為最小,各污染物排放濃度達到國家排放標準,以減少對環境產生的污染,從環保角度來講,項目建設可行。
五、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上海綠谷(本溪)制藥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聯系人:劉經理15241431718
電子郵箱:zgzyliubo@163.com
評價單位:河南源通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沈陽市鐵西區騰飛一街12號浙辦153室
聯系人:畢工 024-31048878
電話(傳真):024-31048878
六、征求公共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范圍:建設項目周圍居民,關心本項目建設的相關人員。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①您認為該項目社會效益如何;②您認為該項目運行期對附近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程度;③您認為該項目對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影響程度;④您認為該項目運營期的噪聲對附近居民的影響程度;⑤項目環境保護措施得倒落實,您認為本項目對環境的不利影響是否可以接受;⑥綜合經濟發展、社會效益和環境保護,您是否同意本項目建設。
七、公眾提出意見方式
公眾可以通過電話或者電子郵箱的方式聯系環評單位提交意見。
八、公示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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