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gxjscykfq-2025-00007 | 發布機構: | 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
| 信息名稱: | 本溪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晨日藥業(遼寧)有限公司中藥材提取車間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征求意見稿)的公示 | 主題分類: | 生態環境 |
| 發布日期: | 2025-02-12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 廢止日期: | 文 號: | ||
| 關鍵詞: | |||
本溪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晨日藥業(遼寧)有限公司中藥材提取車間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征求意見稿)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現就《晨日藥業(遼寧)有限責任公司中藥材提取車間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批復內容向公眾征求意見,征集期為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19日(5個工作日)。
如社會各界人士對本次批復的征求意見稿有不同意見,請在2025年2月19日前以電話、信函、親訪等方式,向本溪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分局反映。
聯系地址:本溪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本溪市政府1703室)。聯系電話:45627038、15841499096
2025年2月13日
附:擬批復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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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環建表字〔2025〕xx號
關于《晨日藥業(遼寧)有限責任公司中藥材提取車間建設項目
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征求意見稿)
晨日藥業(遼寧)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晨日藥業(遼寧)有限責任公司中藥材提取車間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已收悉。根據環評專家評審意見及技術評估報告結論,經我局2025年建設項目審查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討論同意,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
項目位于本溪高新技術開發產業區神農大街18號9棟現有廠房內,不新增用地。項目總投資為500萬元,環保投資70萬元,環保投資占比14%。項目建設性質為改擴建,在現有廠房內新增生產設備建設中藥材醇提、水提生產線,本項目建成后年產中藥保健品51.067t。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該項目為“允許類”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在嚴格落實報告表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后,從生態環境角度,同意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地點、生產規模和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建設。
二、項目建設應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和風險防控措施,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本項目基礎改造內容主要為車間內部改造及新生產線安裝,無土建施工。施工期應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有效控制噪聲影響;設備包材均為塑料、紙質和木質材料,均屬一般固廢,收集后外售。
(二)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新增的1臺3t/h燃氣鍋爐煙氣經低氮燃燒裝置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DA001)排放,鍋爐煙氣中顆粒物、SO2、NOx排放濃度應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燃氣鍋爐特別排放限值標準要求;固體制劑生產過程產生的粉塵經設備自帶的密閉排氣管道收集,經布袋除塵器(TA001)處理后通過一根15m排氣筒(DA002)排放,顆粒物排放濃度應滿足《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3-2019)表2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乙醇不凝氣通過負壓收集,再經1套二級水噴淋裝置(TA002)處理后通過一根15m排氣筒(DA003)排放,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應滿足《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3-2019)表2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廠界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濃度應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1996)表2標準要求。廠界氨氣、硫化氫、臭氣濃度無組織排放濃度應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標準要求。廠房外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應滿足《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3-2019)表C.1標準要求。
(三)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運營期生產廢水排入廠區自建污水處理站(6.0m3/d,采用“沉淀+水解酸化+過濾”工藝)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經市政管網排入石橋子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廢水排放應滿足《遼寧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21/1627-2008)中表2標準要求。
(四)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通過設備合理布局、經隔聲、消聲、吸聲措施和距離衰減后,廠界噪聲應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五)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控措施。運營期廢包裝物、廢布袋、除塵灰、污泥、廢離子交換樹脂、藥渣暫存一般固廢暫存間(10m2),廢包裝物、除塵灰、藥渣外售綜合利用,污泥運至填埋場衛生填埋,廢離子交換樹脂、廢布袋廠家回收再利用;一般固體廢物貯存應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中相關要求。廢潤滑油、廢油桶暫存危廢貯存點(2m2),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危險廢物貯存應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中的相關要求。項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指定的場所統一處理。
(六)加強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管理。采取分區防滲管控措施,生產車間、污水處理站、地埋污水管線、危廢貯存點作為重點防滲區(Mb≥6.0m,K≤1.0×10-7cm/s)。一般工業固廢暫存場所、鍋爐房、成品庫、原料庫、辦公區等作為一般防滲區(Mb≥1.5m,K≤1.0×10-7cm/s)。
(七)嚴格落實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加強生產裝置、危廢貯存點等日常管理與維護。內部設置消防設施,對相關人員進行應急處置技能培訓,設置事故報警裝置,加強管理措施。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完成備案,開展應急預案演練等。
三、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嚴格執行排污許可制度和總量控制制度。建立企業內部生態環境管理機構和體系,明確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要求,開展環保設備設施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責任措施。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項目竣工后,須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并向社會進行公示。
四、環境影響報告表批準后,該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或者污染防治措施發生重大變動,且可能導致環境影響顯著變化(特別是不利環境影響加重),應當重新報批該項目環境影響文件。
五、項目日常環境監督檢查工作由本溪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負責。
本溪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2月xx日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本溪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本溪市生態環境服務中心、遼寧隆昇咨詢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