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gxjscykfq-2024-00012 | 發布機構: | 本溪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
| 信息名稱: | 關于《重點高新區一站式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征求意見稿)的公示 | 主題分類: | 生態環境 |
| 發布日期: | 2024-02-23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 廢止日期: | 文 號: | ||
| 關鍵詞: | |||
關于《重點高新區一站式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征求意見稿)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現就《重點高新區一站式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批復內容向公眾征求意見,征集期為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1日(5個工作日)。
如社會各界人士對本次批復的征求意見稿有不同意見,請在2024年3月1日前以電話、信函、親訪等方式,向本溪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分局反映。
聯系地址:本溪市生態環境局高新區分局(本溪市政府1703室)。聯系電話:45627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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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環建表字〔2024〕8號
關于《重點高新區一站式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征求意見稿)
遼寧長生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重點高新區一站式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已收悉。根據環評專家評審意見及技術評估報告結論,經我局2024年建設項目審查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討論同意,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概況
項目位于本溪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香槐路16棟、16-1棟。項目總投資為5220萬元,環保投資110萬元,環保投資占比2.11%。本項目屬于技改項目,原有項目于2009年11月取得原本溪市環境保護局《關于遼寧本溪實驗動物繁育基地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本環建字〔2009〕65號);于2017年3月取得原本溪市環境保護局《關于本溪實驗動物繁育基地項目變更環評報告批復》(本環建表字〔2017〕06號)。本項目建設內容為購置5640m2場地及現有三車間、辦公樓,將現有2座生產車間(一車間、二車間)的繁育鼠類逐步過渡至三車間,統一管理,用于研發培育各類模型鼠。項目實施后,培育規模為大鼠9.72萬只、小鼠108.34萬只、黃金地鼠74萬只。
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2021年修改單),本項目屬于“鼓勵類”,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在嚴格落實報告表和本批復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后,從生態環境角度,同意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所列建設項目地點、生產規模和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建設。
二、項目建設應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和風險防控措施,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施工期為三車間外擴部分鋼結構工程及設備安裝,不涉及土建施工,經采取適時灑水除塵等措施后,施工期揚塵排放濃度應滿足《施工及堆料場地揚塵排放標準》(DB21/2642-2016)中揚塵排放濃度限值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經現有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排入遼寧遼東水務控股有限責任公司高新區污水處理廠;通過使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加強管理,避免夜間施工后,施工廠界噪聲應滿足《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相關限值要求;施工期產生的建筑垃圾運至市政指定地點處理,施工人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二)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項目三車間設置3套換氣空調機組,車間廢氣分別經3套噴淋除臭裝置處理后,經3根15m高排氣筒(DA004、DA005、DA006)排放,廢氣應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墊料庫房設置負壓風機,廢氣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DA007)排放,廢氣應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10t/h備用生物質鍋爐煙氣經低氮燃燒器、旋風除塵器及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40m高煙囪(DA008)排放,鍋爐煙氣應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燃煤鍋爐特別排放限值;廠界廢氣無組織排放應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三)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備用生物質鍋爐排水用于廠區或車間灑水抑塵、綠化;生產廢水依托現有污水處理站(60m3/d 水解+接觸氧化+消毒)處理后經市政管網排入遼寧遼東水務控股有限責任公司高新區污水處理廠;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經市政管網排入遼寧遼東水務控股有限責任公司高新區污水處理廠。廢水排放濃度應滿足《遼寧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21/1627-2008)表2相關標準限值要求,同時滿足遼寧遼東水務控股有限責任公司高新區污水處理廠納管標準要求。
(四)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基礎減震設施,設置封閉廠房隔聲等措施后,廠界噪聲應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五)嚴格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控措施。動物墊料外售給生物質燃料加工廠家;廢塑料飼養盒外售至廢品回收站;純水制備裝置廢反滲透膜由供應商更換回收;污水處理站污泥定期運至指定部門統一處理;備用鍋爐產生的灰渣及除塵灰回收做農家肥;一般固體廢物貯存、處置應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中相關要求。動物尸體經高溫高壓消毒滅菌后放置于冷庫暫存,定期交由有資質無害化處理單位進行焚燒處理;墊料庫活性炭吸附裝置廢活性炭暫存于現有危險廢物貯存點,委托有資質單位轉運處置。危險廢物應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生活垃圾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六)嚴格落實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廠區內部設置消防設施,對相關人員進行應急處置技能培訓,設置事故報警裝置和快速檢測設備,設置污染物泄露處置設備,加強管理措施,重點防治區設置巡視點,并做記錄。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完成備案,開展應急預案演練等。
三、嚴格執行排污許可證制度。企業正式投產前應按《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申請排污許可證登記變更。生產期間應嚴格落實排污許可證相關要求。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企業內部生態環境管理機構和體系,明確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以及環境保護設施投資,項目竣工后,須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并向社會進行公示。
五、環境影響報告表批準后,該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或者污染防治措施發生重大變動,且可能導致環境影響顯著變化(特別是不利環境影響加重),應當重新報批該項目環境影響文件。
六、項目日常環境監督檢查工作由本溪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負責。
本溪市生態環境局
(此件公開發布)
抄送:本溪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本溪市生態環境服務中心、營口瑞豐環保技術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