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gxjscykfq-2020-00087 | 發布機構: |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
| 信息名稱: | 關于對本溪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次會議第3246號《關于我市老舊高層樓房加裝電梯的建議》的答復意見 | 主題分類: | 市人大十六屆三次會議(2020年) |
| 發布日期: | 2020-07-02 | 成文日期: | 2020-07-02 |
| 廢止日期: | 文 號: | ||
| 關鍵詞: | |||
關于對本溪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次會議第3246號《關于我市老舊高層樓房加裝電梯的建議》的答復意見
(A類)
本高議字〔2020〕第12號
關于對本溪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次會議第3246號建議的答復意見
張晟紅代表:
您在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我市老舊高層樓房加裝電梯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針對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遼寧省于2016年出臺《關于全省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指導意見》遼住建(2016)87號文件。為落實省政府文件精神,本溪市住建局(原房產局)已于2017年制定了《本溪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方案》。該方案明確了既有住宅加裝電梯遵循“業主自愿、充分協商、依法依規、保障安全”的原則,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業主對電梯設計、施工安裝、管理、維修和安全運行等負主體責任。加裝電梯費用以居民自籌為主,但加裝電梯的住宅已建立專項維修資金或有住房公積金的,同意加裝電梯的業主可按規定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及提取住房公積金。同時,《方案》就電梯歸屬、具體實施流程、優惠政策、后期管理等方面也做出了相應說明。
二、高新區住建局對全區老舊小區進行了摸底調查和民意調查工作。經調查,高新區現有2000年以前老舊小區7個,沒有8層以上步梯樓。同時,通過張貼《本溪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方案》通知及走訪,廣泛宣傳相關政策,征求民意。目前為止,各街道辦事處及區住建部門沒有接到居民加裝電梯的申請。
三、高新區將繼續宣傳貫徹《本溪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實施方案》,同時對于有意向加裝電梯的小區單元,嚴格按照實施方案要求,認真做好組織落實工作。
感謝您對我市老舊高層樓房加裝電梯的建議,以上的答復您是否滿意,如有意見,敬請反饋。
本溪高新區管委會
2020年3月20日
